主页 > 红色文化 > 红色知识 >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合作化)遵循了哪些基本原则和方针?

(1)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就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即干个体的积极性和要求合作的积极性)“趁热打铁”,不待农村发生剧烈两极分化,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3)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4)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
(5)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于都思政红色文化培训中心依托瑞金、于都、长汀、古田、龙岩、井冈山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专业师资力量、知名党史专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念对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中青年骨干进行瑞金红色培训井冈山红色培训党性教育培训、企业团建、研学旅行实施信念教育,把红色基因代代传! 我们竭力给您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声明:本站内容及图片如没注明出处则来自网络,无从考证来源,仅用于公益传播,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或直接联系我们告知删除或标注来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