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红色文化 > 红色知识 >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是什么?

①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②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③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④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⑤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⑥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⑦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⑧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于都思政红色文化培训中心依托瑞金、于都、长汀、古田、龙岩、井冈山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专业师资力量、知名党史专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念对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中青年骨干进行瑞金红色培训井冈山红色培训党性教育培训、企业团建、研学旅行实施信念教育,把红色基因代代传! 我们竭力给您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声明:本站内容及图片如没注明出处则来自网络,无从考证来源,仅用于公益传播,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或直接联系我们告知删除或标注来源,谢谢!